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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3-05-04
  • 名称: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县进一步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精准救助提升救助水平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甘政办发〔2023〕5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南县进一步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精准救助提升救助水平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04 来源: 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政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甘南县进一步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精准救助提升救助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甘南县进一步加强
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精准救助
提升救助水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民政管理服务,强化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推进救助工作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精神障碍、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关爱,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作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生活品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更多的民生举措更公平惠及全体特殊困难群体。
  (二)坚持数据赋能。建立健全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加强数据汇聚融合,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和管理服务效率。
  (三)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合作,以住建部门“一盘棋”布局、公安部门“一张网”建设为主线全方位管控,以物业、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力量立体式摸排,扫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死角”“盲区”,实现及时、精准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依托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制定主动发现、数据交换、信息推送等制度措施,组织成员单位适时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活动。
  (二)建立完善巡查接收机制。建立相关部门外出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及时甄别、接收、救助的衔接机制,协调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强化街面巡查管控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对城市繁华地段、车站广场、桥梁涵洞、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要进行集中排查,与沿街店铺、公共交通、物业公司、环卫工作者、出租车司机等人员达成合作,共同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开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和救助路线,方便救助对象和社会力量及时报告救助线索。在重大事件发生期间或恶劣天气发生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联合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完善联动救助管理网络。利用公安机关“天网”监控系统、“雪亮”工程和城管城市数字化管理网络平台等智能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了解其实际情况及需求并做好台账登记,分类精准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等救助服务,多途径构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网”。
  (五)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利用“110”指挥中心街面视频系统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推送信息。特警、辖区派出所进行街面巡查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通过发布协查通报等方式,做好寻亲相关工作。
  县城管局:组织城管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在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民政局救助站。配合县民政、卫健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劝阻和处置街头职业乞讨人员占据、损坏、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设施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县民政局:建立求助响应机制,接到求助线索后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救助专用车辆前往现场甄别并根据情况研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完善救助服务供给工作。指导和监督救助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和救助工作,救助站要按照分区管理、分类救助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及时做好身份查询工作,协同县公安、城管等部门快速查询受助人员的身份。在街面巡查过程中积极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救助服务,广泛招募志愿者参与到救助行动中,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县卫健局:指导和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协助县公安、城管、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病人的救治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救治及时有效。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卫生、照料服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县住建局:指导和督促物业办采取“楼区+街面”联动模式,由物业协助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县民政局救助站。
  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各村委、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救助帮扶力度,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集中活动区域和露宿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对拒不接受救助的登记造册,并报乡镇派出所,乡镇派出所在进行必要的信息核查后与县救助站联系,由县救助站予以救助。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做到认识清、职责明、措施实、落实好。
  (三)明确资金保障。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监管,支持救助服务点建设,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肃履职尽责。实行首接责任制,保障被救助人员得到妥善救助。各有关单位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履行相关职责。
 



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