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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8-480191
  • 甘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南县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 甘政发〔2024〕16号
  • 2024-05-29

甘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南县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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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24〕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甘南县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甘南县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文件要求,经过普查、筛选、专家评审等前期认定工作,县政府决定将甘南县音河水库发电站、甘南县音河水库防洪纪念碑、甘南县兴十四村龙头岭雕像、甘南县兴十四村土地庙、甘南县兴十四村花园别墅四区二十四栋等5处建筑纳入《甘南县历史建筑名录》并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坚决抵制拆毁、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共同做好甘南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附件:甘南县历史建筑名录


甘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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