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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7-30 来源: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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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必要性:我县于2020年发布实施的《甘南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了专项预案作用,圆满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2020年至今我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024年齐齐哈尔市发布了《齐齐哈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齐政办规 〔2024〕1号),为了与市级预案做好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生态环境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本县实际,对原《甘南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甘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齐齐哈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9个部分,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
  (一)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等。 
  (二)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确定了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组成与职责、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专家组,明确了各部门、各工作组的职责及分工。 
  (三)第三部分预警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及发布主体,细化了预警分级、分级标准、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等。
  (四)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规定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五)第五部分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力量部署、信息发布和应急终止做了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六)第六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置相关工作。
  (七)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对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救援装备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奖励与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做了明确规定。
  (八)第八部分监督管理。重点对宣传、培训、演练、预案更新、预案施行时间做了说明。
  (九)第九部分附则。对“突发环境事件”名词解释。  
  三、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文件地址:https://www.gannan.gov.cn/gannan/c100697/202407/c02_4856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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