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时间:2019年2月1日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级别:正科
办公地址:甘南县文明大街55号
联系电话:0452-5670605
邮政编码:162100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名。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主要成员:
党支部书记、局长:陆斌
党支部宣传委员、副局长:韩冰
甘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李光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实施统筹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组织实施统筹区域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健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统计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业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医疗保障制度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
度;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善统一的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